請好厲害的檢察官越方如的小孩子吃小點心╱esir
台灣人 在 01:21上午 一月 01, 2009 發表 , 文章分類:
請好厲害的檢察官越方如的小孩子吃小點心╱esir 2008/12/31
2008年12月30日,中華流亡民國台北地院審理陳水扁羈押更裁案期間,發生一件小插曲。前桃園縣議員吳寶玉涉嫌向4名特偵組檢察官說「小心自己的小孩」。台北地檢署今天下午主動剪報分案,向法院調閱現場光碟調查。檢方人士指出,由於4名檢察官均有子女,吳寶玉的言論已涉及恐嚇危害安全罪,北檢下午5時許主動剪報分案,由檢察官林宗志負責偵辦。
用關鍵字「小心自己的小孩」古狗查一下,就可以找到數量驚人的報導。有台灣的,有支那香港的,有新加坡的,還有支那中國更是多的驚人。看來這些新聞小點心都是請好厲害的中華流亡民國特偵組檢察官們的小孩子吃的。想要藉此轉移違憲違法的焦點,增加濫權羈押的正當性嗎?
這是怎樣?不過是說「檢察官好厲害,小心自己的小孩」,有人控告你們特偵八仙檢察官嗎?有人對你們特偵組檢察官濫權羈押,讓你們的小孩子膽戰心驚嗎?你們特偵組檢察官沒有恐嚇過別人嗎?怕你們忘了自己支支吾吾改口了多少次,又不知說謊多少次,翻出新聞喚起你們的記憶:
現場還原╱媒體詢問扁是否會被起訴…吳文忠曾說「應槍斃」
吳文忠檢察官加入聊天行列,並在媒體問到會不會起訴陳水扁等問題時,脫口說出「應槍斃」、「槍斃」等話,因場地不大,在場者都聽得非常清楚。
這時,吳文忠趕緊說,「我也沒講要槍斃誰」,「不要誤會、不要誤會哦!」接著才又連忙說,「死刑犯當然要槍斃啊」。
看到沒?你們特偵八仙的這廝吳文忠檢察官以應槍斃來「恐嚇」被告,即使有錄音,這廝吳文忠檢察官隨即又改口否認。被告是不是可以控告吳文忠恐嚇啊?中華流亡民國北檢要不要主動快速偵辦啊?或者是,只要吳寶玉會改口說「小點心自己的小孩」來否認就沒事?
應槍斃VS小心,哪一個犯罪情節比較重大啊?特偵八仙和北檢,你們可以一字排開說明嗎?
那個往臉上貼正義顏色的越方如,明明就是出國辦案,又是去香港,又是去日本「不期而遇」策動通緝犯辜仲諒回台。事後,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怎麼說:越方如是私人行程旅遊。而且對於會見通緝犯,檢查總長陳聰明全力支持。
好厲害的特偵組,私人行程都會先在媒體曝光。那個往臉上貼正義顏色的越方如有公關經紀人在安排行程,並通知媒體她要去哪裡旅遊嗎?既然她是私人旅遊,所有機票吃住的花費,是不是要自付啊?如果支用到任何公費,那個往臉上貼正義顏色的越方如是不是貪污,用公費作私人旅遊啊?
究竟你們特偵組是一群LIAR,還是確實是自費私人旅遊?為了自清,越方如妳可不可以把自費支用公開給納稅人看啊?你們特偵組查帳每一筆每一個帳戶都不放過,這件小事,應該不難吧?如果提不出來,那就一字排開下台吧!
不知道中華流亡民國的撕髮司法官作了什麼孽,或者是像以前的政治犯,突然間,都好像變成被迫害的家庭,個個都要小點心孩子,不然就搬家。害怕看到自己的鬼祟影子而心虛害怕嗎?
用關鍵字「小心自己的小孩」古狗查一下,就可以找到數量驚人的報導。有台灣的,有支那香港的,有新加坡的,還有支那中國更是多的驚人。看來這些新聞小點心都是請好厲害的中華流亡民國特偵組檢察官們的小孩子吃的。想要藉此轉移違憲違法的焦點,增加濫權羈押的正當性嗎?
這是怎樣?不過是說「檢察官好厲害,小心自己的小孩」,有人控告你們特偵八仙檢察官嗎?有人對你們特偵組檢察官濫權羈押,讓你們的小孩子膽戰心驚嗎?你們特偵組檢察官沒有恐嚇過別人嗎?怕你們忘了自己支支吾吾改口了多少次,又不知說謊多少次,翻出新聞喚起你們的記憶:
現場還原╱媒體詢問扁是否會被起訴…吳文忠曾說「應槍斃」
吳文忠檢察官加入聊天行列,並在媒體問到會不會起訴陳水扁等問題時,脫口說出「應槍斃」、「槍斃」等話,因場地不大,在場者都聽得非常清楚。
這時,吳文忠趕緊說,「我也沒講要槍斃誰」,「不要誤會、不要誤會哦!」接著才又連忙說,「死刑犯當然要槍斃啊」。
看到沒?你們特偵八仙的這廝吳文忠檢察官以應槍斃來「恐嚇」被告,即使有錄音,這廝吳文忠檢察官隨即又改口否認。被告是不是可以控告吳文忠恐嚇啊?中華流亡民國北檢要不要主動快速偵辦啊?或者是,只要吳寶玉會改口說「小點心自己的小孩」來否認就沒事?
應槍斃VS小心,哪一個犯罪情節比較重大啊?特偵八仙和北檢,你們可以一字排開說明嗎?
那個往臉上貼正義顏色的越方如,明明就是出國辦案,又是去香港,又是去日本「不期而遇」策動通緝犯辜仲諒回台。事後,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怎麼說:越方如是私人行程旅遊。而且對於會見通緝犯,檢查總長陳聰明全力支持。
好厲害的特偵組,私人行程都會先在媒體曝光。那個往臉上貼正義顏色的越方如有公關經紀人在安排行程,並通知媒體她要去哪裡旅遊嗎?既然她是私人旅遊,所有機票吃住的花費,是不是要自付啊?如果支用到任何公費,那個往臉上貼正義顏色的越方如是不是貪污,用公費作私人旅遊啊?
究竟你們特偵組是一群LIAR,還是確實是自費私人旅遊?為了自清,越方如妳可不可以把自費支用公開給納稅人看啊?你們特偵組查帳每一筆每一個帳戶都不放過,這件小事,應該不難吧?如果提不出來,那就一字排開下台吧!
不知道中華流亡民國的
好巧!又發現一篇王瑞德文章如下:
我的故鄉在嘉義縣溪口柴林腳,我是記者兼名嘴,我不必隱姓埋名,那你呢?法官同鄉?╱王瑞德 2008/12/31
那天帶著孩子們回家看父母,老爸提起,最近因為政治官司很出風頭的一位男法官,是我們嘉義縣溪口柴林腳故鄉的同鄉,而且,還是老爸好友弟弟的兒子。
無獨有偶地,媒體報導,因為身為法官的他壓力很大,平常不僅十分低調,甚至放長假時還得留鬍子變裝,連故鄉也不太敢回去,也不要兒子讓人家知道他的父親是誰。
法官,只要不是收錢納賄,應該是台灣社會地位相當崇高的行業,如果問心無愧,何必管他外界的壓力如何?
記者,也不是多高尚了不起的行業,名嘴,在台灣幾乎阿狗阿貓會講話的都可以當,可是,我就敢理直氣壯回故鄉,而且,我也不在乎孩子們的同學和老師知道我的身分。
君子坦蕩蕩,近鄉何必情怯!
(中略)…
對我來說,柴林腳是我爸媽的故鄉,是我們王家的根,我不會因為我是記者,或是上電視的名嘴,就怕人指指點點就不願意或不敢回故鄉。
我有一位在政戰特遣隊的同窗,退伍後他原本在學校教書,不知為何這麼有心,竟然讓他考上了司法特考,結訓後成了法官,南部的法官真好!有全新的宿舍,免費的停車位,還有警衛廿四小時照看,除了薪水之外,每個月還有司法加給,一個月十幾萬元,地位崇高又有高薪,何樂而不為呢?
我從來不認為記者或名嘴的社會地位會高於法官。
那麼法官又有什麼見不得人的呢?
讓人家知道你的親人是法官,不是一件值得驕傲的事嗎?
只要你是一位公平審判,真正公正的好法官,不管你曾經做了什麼決定,做過什麼判決,都無損於你問心無愧!
我的故鄉柴林腳,繁華不如台北,但是它是我的故鄉。我忠於我的職業,認真跑出有利社會的好獨家新聞,從我口中說出的評論,使我在台灣不同於其他負面表列令人生厭看不起的名嘴。
職業不重要,記住:只要問心無愧就成了!
(資料來源: 王瑞德的部落格 )